農保資格有異動時應主動向農會申報
2016-05-23

依農保審查辦法第七條及第八規定,農保資格有異動或喪失時應向主動農會申報。又依照農民健康保險人資格異常審認作業流程圖之備註6規定:被保險人未提送相關資料佐證其加保資格時,經審查小組審查不合格並辦理退保後,如再具農保資格,則得依規定重新申請加保,並以農保審查小組審查合格日為申報加保日;如自始符合原加保資格者,得檢具相關合格文件,經農保審查小組審查合格後,自退保日恢復加保資格,並未損及被保險人權益。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5.04.20農輔字第1050213013號函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