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農業者健保新規:不同縣市農地戶籍也能申請參加
2025-02-12

《郭純純.台北整理報導》為保障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的健保權益,農業部與衛生福利部於2025年1月16日以農輔字第1130024183號、衛部保字第1140000249號令修正發布「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新規定重點:

  • 農業用地與戶籍地若位於不同縣市,且不相鄰的鄉鎮區,申請人仍可參加健保。
  • 需持由農業改良場核發的「實際從事農業生產工作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基層農會提出申請。

此政策的修訂,進一步保障擁有自有農地、承租農地或合法使用他人農地的農友,讓更多人能受惠於全民健康保險,減輕負擔並提升保障。